3月26日,我校与省民政厅积极开展合作,联合出台了《青海省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与社会工作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我校将对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工作”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青海省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15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开发5000人的目标”,“建立健全专科、本科、硕士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体系”,将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100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到2015年通过进修、实习、培训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少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的目标任务。我校在学历教育方面,对省、州(市)、县、乡级民政部门在职人员、城乡社区干部、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者、未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在非学历教育方面,对省、州(市)、县、乡、级民政部门在职人员和城乡社区干部,实施相关培训。
我校与民政厅的合作,既扩大了学历教育的办学规模,又开拓了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渠道。开展“社会工作”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是我校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青海省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大力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海“四个发展”, 服务青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省社会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