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及省级社科规划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国家及省级社科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2017〕9号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
1、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及科研相关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中期检查表,并于11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84595532@qq.com。
3、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半,于前楼会议室召开校内自查工作会议,要求课题组全体成员准时参加;
4、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内容为: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课题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后期的工作打算以及对学校科研工作的建议等。
二、省社科规划办抽查
11月25日之后,省规划办将择时组织检查组赴各单位进行抽查。要求各项目组做好相应准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教务处科研规划办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