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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从本学期开始,所有科研课题审批表签章和项目经费报账审批实行“课题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主管科研校领导”四级管理制度,审批签字顺序为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主管科研校领导。
签字流程:课题负责人— 教务处科研规划办(先是李成霞,后苏少岩副处长)— 财务处(先是宋国元,后宋辉副书记)—刘青副校长。
另外,厅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立项、结项的材料报送时须多提交一份,以便学校存档。
望各位老师周知。
教务处科研规划办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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