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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应知应会(3)如何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来源:教育信息技术与资源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 : 2019-03-07 点击量:

支部委员会组成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