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红信在线 > 开大红信 > 正文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
工作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选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上一篇:40加强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建设
下一篇: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在第六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海赛区)总决赛中喜获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