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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放大学关于申报2022年校级科研课题与孵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22-04-07 点击量:

青海开放大学关于申报

2022年校级科研课题与孵化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系统各电大(教学点):

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及孵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开放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十四五”规划,运用新发展理念研究我省重大现实问题和开放教育如何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提升我校教师承担省级重大研究课题的能力,着力提升全省开放大学体系科研课题研究的原创能力和整体水平,着力推出具有地方与学校特色的系列研究成果,构建我省开放教育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学习型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青海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范围

1.项目申报以《青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及孵化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为依据,亦可根据《指南》结合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改革发展需要,自主拟题进行申报。

2.课题选题应以服务开放教育教学为根本,围绕开放大学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全方位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三、经费资助

校级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孵化课题三类。资助经费:重点课题1.5万元/项、一般课题1万元/项、孵化项目0.8万元/项。自立项之日起,所有项目均要求在1-2年内完成。

四、指标分配

省校人文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3项,其中与省内外院校、开放大学体系等联合开展的学科类研究不少于2项;省校思政部申报的思政类课题不少于1项;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事处(含校纪委)、教育信息技术与资源建设中心及教务处至少各1项;2021年省校新进教师每人须申报或参与1项,可包含在本部门申报数量指标内;基层电大(教学点)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每校至少1项。

五、申报要求

1.凡电大系统的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均可以独立或合作形式选题申报。省校各部门、系统各电大(教学点)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保证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申请人将普通院校、开放大学体系、行业企业等单位研究人员纳入课题组成员进行联合攻关,但须征得本人同意。省校申报课题务必增加至少1名基层电大或教学点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否则不予立项。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

4.申请人须填写《青海开放大学科研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可从学校科研栏目或QQ群共享下载。

5.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签字盖章后2022426日前报送至省校教务处科研管理办公室(纸质版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84595532@qq.com)

联 系 人:李成霞

咨询电话:0971-6368376


附件:青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及孵化项目指南


                                                 青海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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