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省级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编排统一格式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属各高校:
 为规范我省省级社科项目结项文本格式,使之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成果封面
 1.左上角顶格标注项目类别,空一格标注项目批准号。
 例如:
 青海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 18012
 青海省级智库重点研究项目 19ZK001
 字号:黑体3号
 2.项目名称编排于左上角标注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要做到排列有序,间距恰当。
 字号:方正小标宋2号
 3.单位和作者分两行编排于页面下方,居中对齐。
 字号:楷体4号
 二、成果正文
 正文:一级标题“一”采用黑体小4号,二级标题(一)采用楷体小4号,文章采用仿宋小4号。
 三、注释和参考文献
 注释采取脚注形式,文中标明处放在右上角用①②③……标出。成果引用的中外文资料都要注明出处。中外文注释要注明所用资料的原文版作者、书名、出版商、出版年月、页码。
 参考文献统一放在文章最后,序号用方括号[1][2][3]……标出,序号左顶格。参照IS0690S及IS0690-2,每一条参考文献条目最后均以“.”结束。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