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红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红信在线 > 开大红信 > 正文

《干部任用条例》(3-4)
来源:教育信息技术与资源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 : 2019-04-16 点击量: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