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随着 5G 技术普及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拆书视频” 以 “短平快” 的知识获取方式,迅速成为大众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从抖音、B 站等平台数据来看,“拆书”“书籍解读” 等话题播放量屡创新高,部分头部博主的视频甚至突破千万播放量,吸引了海量用户关注。这种新型知识传播形式不仅改变了读者的阅读习惯,也为出版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书籍推广与销售的全新路径。中信出版社等机构与拆书博主的合作,成功实现书籍销量的显著增长,便是有力证明。
但繁荣表象之下,“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不断涌现。未经授权复制书籍内容、过度演绎损害原作品完整性、平台算法推荐扩大侵权影响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威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出版市场秩序。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数字时代知识传播与版权保护的价值冲突,以及现行法律制度、行业监管机制对新兴传播形态的适应性不足。如何在保障知识自由传播的同时,有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本研究立足出版产业视角,深入剖析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影响,从法律完善、行业自律、意识提升、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等维度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旨在为构建数字时代知识传播与版权保护的平衡机制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推动出版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数字时代,知识传播的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拆书视频” 作为一种新型知识传播载体,以简洁、生动的形式对书籍内容进行提炼和讲解,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在抖音、B 站等平台上,众多博主制作并发布拆书视频,部分视频播放量高达数百万次。这种现象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也对出版产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出版产业角度看,拆书视频为书籍推广提供了新渠道,有助于提高书籍的知名度和销量。然而,拆书视频在发展过程中也引发了一系列著作权问题。未经授权使用书籍内容、过度演绎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作者和出版方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出版市场秩序。“拆书视频” 是指创作者以书籍为原始素材,运用选取、提炼、讲解、演绎等多种手段制作而成的视频类知识分享作品。它与传统书评存在显著区别,并非单纯对书籍进行评价,而是着重对书籍核心内容展开深度解读与创意性表达。从内容组成角度,拆书视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解读类,常见于工具书、心理学等书籍拆解,创作者围绕书中核心观点进行讲解分析,常借助制作思维导图梳理篇章结构,或罗列要点直接提供理论、实践方法,此类拆解后内容与原文字数相比占比较低,可能用数千字概括原文数万乃至数十万字内容;二是对原文内容的提炼,多针对文学名著、小说故事、名人生平等书籍,拆解后的内容占用原文比例相对较高。拆书视频具有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传播迅速三大突出特点。其内容精炼体现在用简洁语言和生动画面,在短时间内精准展现书籍关键信息,契合现代快节奏生活下人们碎片化时间获取知识的需求;形式多样表现为融合讲解、动画、情景演绎等多种形式,提升视频趣味性与吸引力;传播迅速则借助抖音、B 站等互联网平台强大的算法推荐机制和用户社交分享,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关注与传播。
著作权,过去常被称为版权,最初主要指复制权。随着时代发展与科技进步,著作权涵盖范围不断扩大。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主体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客体为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等多种形式。著作权内容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等特性;财产权则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作者可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获取经济利益。在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新挑战,尤其是在新兴数字内容形式如拆书视频出现后,如何准确界定权利边界、平衡各方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深入研究出版产业视域下 “拆书视频” 的著作权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数字内容著作权保护研究起步较早,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丰富成果。有学者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强调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要平衡公众获取知识的需求。在 “拆书视频” 相关研究方面,虽然国外没有完全对应的概念,但对类似的视频书评、知识分享视频等有一定研究,关注其在著作权法框架下的合法性及相关问题。
近年来,“拆书视频” 在出版产业中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成为出版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典型产物。以抖音平台为例,2023 年拆书相关视频播放量累计超过 500 亿次,话题热度持续高涨,充分彰显其在网络用户中的受欢迎程度。出版机构敏锐捕捉到拆书视频蕴含的巨大推广潜力,纷纷主动与创作者展开合作。中信出版社与知名拆书博主合作推广经济管理类书籍时,博主凭借专业知识和精湛视频制作技巧,制作出一系列高质量拆书视频。这些视频通过生动讲解、形象演绎等方式,将原本晦涩的经济管理知识深入浅出地呈现给观众,成功吸引众多观众关注,进而带动相关书籍销量大幅增长 30%-50%,构建起高效的 “内容曝光 - 兴趣转化 - 书籍销售” 推广闭环,有力推动出版产业发展。
“拆书视频” 的兴起还催生出全新商业模式。拆书博主凭借自身在网络上积累的强大影响力和庞大粉丝基础,探索出多样化变现途径。广告植入成为常见盈利方式之一,博主在拆书视频中巧妙推荐相关产品,获取广告收入;知识付费模式也逐渐成熟,博主针对深度解读内容或独家知识分享设置付费门槛,供用户付费观看,形成从内容创作到商业变现的完整产业链。例如,一些知名拆书博主推出的付费课程,内容涵盖对经典书籍的深度剖析、知识拓展等,吸引大量忠实粉丝付费订阅,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出版产业拓展盈利渠道提供新方向。
目前,国内对于 “拆书视频” 著作权的法律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书籍作为文字作品受法律保护,作者享有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对于 “拆书视频” 创作行为,若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复制书籍大量内容用于视频制作,可能侵犯原作者复制权;对书籍内容进行改编并在视频中呈现,若改变原作品独创性表达、损害作品完整性,则可能侵犯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在合理使用方面,著作权法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 “拆书视频” 中 “适当引用” 的具体标准,如引用比例、引用内容的实质性等,法律尚未明确统一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定标准。在部分司法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使用目的、被使用作品性质、被使用部分数量和质量以及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判断拆书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此外,在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视频平台作为传播载体,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平台适用 “避风港原则”,即若平台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则可免除部分法律责任。但对于平台签约博主等特殊情况,若平台对其内容具有较高控制权,或通过算法主动推荐侵权视频,可能被认定为 “明知或应知” 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总体而言,当前法律规范在应对 “拆书视频” 这一新兴数字内容形式时,虽有基本框架,但在具体细节和执行标准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以更好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平衡各方利益。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本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探究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
文献研究法上,广泛查阅国内外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学术文献。深入钻研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梳理国内学者研究成果;同时关注国外相关法律制度和学术研究,借鉴其在数字内容著作权保护的经验,明晰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的发展脉络,为研究筑牢理论根基。
案例分析法中,选取多个典型 “拆书视频” 著作权纠纷案例,如某知名博主侵权案,剖析案件全过程,研究法院审判依据和标准,从中总结实践问题与经验,找准侵权认定的难点和争议焦点,为对策提供实践支撑。
本研究创新点显著。视角上,突破单一研究局限,从出版产业与互联网融合视角审视问题,剖析两产业在 “拆书视频” 发展中的关系和影响,以平衡知识传播与版权保护。内容上,构建多元治理体系,除传统举措外,引入区块链技术,利用其特性助力版权保护和维权;鉴于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的跨国性,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跨国侵权,维护国际版权秩序,提供前瞻性解决方案。
二、“拆书视频” 的概念与特点
(一)“拆书视频” 的法律定义与特征
“拆书视频” 是以书籍为素材,经创作者选取、提炼、讲解、演绎等制作而成的视频知识分享作品。它与传统书评差异明显,并非简单评价书籍,而是着重对书籍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解读与创意表达。
“拆书视频” 有三大突出特点。其一,内容精炼。它用简洁语言和生动画面,在短时间内展现书籍关键信息。现代生活节奏快,人们时间碎片化,“拆书视频” 将长篇书籍内容浓缩,让观众能快速抓住重点。比如讲解一本经济学书籍,视频可能聚焦几个核心理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节省观众阅读时间。
其二,形式多样。“拆书视频” 融合讲解、动画、情景演绎等多种形式。讲解时,创作者条理清晰地阐述书籍要点;动画能把抽象概念具象化,增强理解;情景演绎则使故事性内容更有代入感。像拆解一部小说,通过情景再现书中场景,让观众仿佛置身其中,极大提升了视频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其三,传播迅速。借助抖音、B 站等互联网平台,“拆书视频” 能迅速获得大量关注。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会把优质视频推送给可能感兴趣的用户,用户的点赞、分享、评论又进一步扩大其传播范围。一条优质拆书视频发布后,短时间内播放量就能达到数十万甚至数百万次。
(二)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传统书评和拆书视频比较
传统书评以文字评论为主,侧重观点输出;拆书视频强调内容重构,需对书籍核心知识进行创造性表达。
2、学术引用和拆书演绎比较
学术引用受 “适当引用” 原则限制(如引用比例不超过 10%),且需注明出处;拆书演绎允许合理改编,但需避免侵犯原作品完整权。
三、“拆书视频” 在出版产业中的发展现状
(一)产业融合态势
近年来,“拆书视频” 在出版产业中发展迅猛。2023 年,抖音平台拆书相关视频播放量超 500 亿次,话题热度居高不下。出版机构看到了拆书视频的推广潜力,纷纷与创作者合作。中信出版社与知名拆书博主合作推广经济管理类书籍,博主通过制作高质量视频,吸引众多观众,带动销量增长 30%-50%,形成 “内容曝光 - 兴趣转化 - 书籍销售” 的推广闭环。
“拆书视频” 还催生出新商业模式。拆书博主凭借自身影响力和粉丝基础,通过广告植入、知识付费等方式变现。例如,博主在视频中推荐相关产品获取广告收入;或推出更深入的解读内容,供用户付费观看,形成了完整的内容创作到商业变现的产业链。
(二)行业生态优化趋势
随着“拆书视频”行业的发展,其生态系统也在不断优化完善,呈现出多维度的积极变化。在内容创作层面,创作者群体日益专业化、多元化。越来越多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士加入拆书行列,如高校教师、行业专家等,他们凭借深厚的专业积累,为拆书视频注入更权威、更深度的解读内容。同时,创作者开始注重视频制作的专业性和创新性,除了常见的讲解、动画形式,还引入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前沿技术,打造沉浸式知识传播体验,提升用户观看感受。
在用户参与方面,“拆书视频”引发了知识传播与学习模式的互动变革。观众不再局限于被动接收知识,而是通过评论、弹幕、私信等方式积极与创作者互动,提出疑问、分享见解,甚至参与选题策划。这种双向互动不仅增强了用户的参与感和粘性,还促使创作者根据用户反馈及时调整内容方向和形式,形成良性循环。例如,部分拆书博主会定期收集观众感兴趣的书籍主题,根据投票结果安排后续视频创作,有效提升用户对内容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此外,“拆书视频”行业的发展还带动了相关配套服务的兴起。围绕拆书内容,出现了书籍团购、线下读书会、知识社群等衍生服务。出版社和电商平台借助拆书视频的热度,推出书籍团购优惠活动,促进图书销售;线下读书会以拆书视频内容为基础,组织读者进行深度交流讨论,拓展知识传播的线下场景;知识社群则为用户搭建了持续学习和交流的平台,用户可以在社群中分享学习心得、互相答疑解惑,进一步深化知识学习效果。这些配套服务与拆书视频相互协同,共同构建起一个丰富多元、充满活力的行业生态体系,为出版产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四、“拆书视频” 涉及的著作权核心问题
(一)权力边界模糊化问题
1、演绎创作与侵权改编的认定困境
法理争议: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演绎权包括改编权,即 “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但 “拆书视频” 的演绎创作常突破 “合理改编” 边界,核心争议在于:
独创性标准:新作品是否形成 “实质性创新”?如某博主将科幻小说改编为动画短片时,保留原著世界观但重构人物关系,法院需判断其是否构成 “新表达” 而非 “原作品的简单再现”。
原作品完整权:改编是否损害原作品的 “完整性”?如将严肃文学改编为娱乐化短视频时,若扭曲原著主题(如将悲剧结局改为喜剧),可能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2、信息网络传播权争议
平台责任边界: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平台适用 “避风港原则” 需满足 “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等条件。但现实中:
签约博主的特殊属性:平台对签约创作者(如 “独家合作博主”)的内容具有更高控制权,著作权人主张平台应承担 “事前审核义务”,而非被动 “通知 - 删除”。
算法推荐的法律定性:平台通过算法主动推荐侵权视频,是否构成 “明知或应知” 侵权?如抖音某侵权视频经算法推送给 10 万 + 用户,著作权人认为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扩大侵权范围,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难题
1、引用比例量化标准缺失
国际对比:美国《版权法》采用 “四要素标准”(使用目的、性质、数量、对市场影响),无机械比例限制。如 YouTube 书评视频常引用整章内容,但法院以 “评论目的” 认定合理使用。
我国司法实践更关注 “引用内容的实质性”。在 “深圳某文化公司诉抖音博主案” 中,博主引用经济学书籍 25% 的核心模型公式,法院认为 “公式属于作品核心表达”,即使比例未超 30% 仍构成侵权。
2、商业性目的认定争议
法律条文冲突:《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将 “合理使用” 限定于 “非商业目的”,但现实中:
隐性商业推广:博主未直接收取广告费,但通过视频流量获得平台分成(如 B 站创作激励计划),是否属于 “商业性”?
出版机构主动授权的商业合作:如出版社邀请博主解读新书并支付报酬,此类 “授权演绎” 是否受合理使用规则约束?
(三)侵权责任认定的复杂性
1、多主体责任划分
责任链条解析:创作者:直接实施复制、改编行为,若未经授权即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平台:
普通用户上传:适用 “避风港原则”,需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签约博主上传:需审查授权文件,否则可能因 “帮助侵权” 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二次传播者:如用户下载侵权视频后剪辑转发,若未改变核心内容,可能构成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共同侵权。
2、跨国侵权司法管辖冲突
法律适用差异:传播权定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 以 “交互式传播” 为要件,而欧盟《数字单一市场指令》涵盖 “非交互式传播”(如直播式解读),导致境外博主在 YouTube 直播解读国内书籍时,可能因传播方式认定差异产生管辖权争议。
侵权结果地:著作权人能否以 “侵权视频在国内可访问” 为由,主张由中国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需证明 “侵权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地在国内”,但境外平台服务器位于国外时,举证难度较大。
国际合作现状:
我国与欧盟、美国尚未建立专门的数字版权侵权协查机制,跨国取证需通过《海牙取证公约》,流程耗时长达 6-12 个月,导致著作权人维权成本高企。
(四)维权成本与救济机制问题
1、取证难:数字证据的脆弱性与技术应对
传统取证困境:侵权视频删除后,缓存数据难以恢复;区块链存证虽能固定创作时间戳,但部分法院以 “区块链技术标准不统一” 为由不予采纳(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2 年某案件)。
技术革新:可信时间戳:联合国家授时中心推出的时间戳认证,已被多地法院认可为电子证据原件(如杭州互联网法院);
公证云平台:如 “公证链” 实现侵权视频实时取证,公证员在线见证保全过程,证据效力等同于线下公证。
2、赔偿标准不统一:从 “填平原则” 到 “惩罚性赔偿”
司法实践痛点:著作权人需证明 “实际损失” 或 “侵权获利”,但拆书视频的流量收益与书籍销量下降的因果关系难以量化。如某案件中,原告提供书籍销量同比下降 30% 的数据,但被告抗辩称 “销量下滑可能因市场竞争等因素”,法院最终仅支持 5 万元赔偿。
制度突破:2021 年《著作权法》新增惩罚性赔偿条款(第五十四条),对恶意侵权可按正常赔偿额的 1-3 倍判赔。如 “琼瑶诉于正案” 中,法院以 “故意抄袭” 为由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 500 万元,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拆书视频” 的著作权问题本质上是数字时代 “知识传播自由” 与 “版权保护” 的价值冲突。权利边界的模糊性源于演绎创作的创新性与法律滞后性的矛盾,合理使用的争议反映了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难题,而多主体责任与跨国侵权则凸显了互联网生态的复杂性。解决这些问题需从立法完善(如明确演绎权边界)、技术赋能(如区块链存证)、国际协作(如建立跨境版权执法机制)等多维度切入,构建适应数字内容产业的新型版权治理体系。
五、解决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
在 “拆书视频” 蓬勃发展的当下,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合理使用界限迫在眉睫。立法机关应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精准定位 “拆书视频” 在著作权法中的位置。例如,规定拆书视频引用书籍内容的比例上限,可将引用文字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 10% - 15% ,防止过度引用。同时,细化演绎创作的合理使用情形,明确当演绎创作是基于评论、教学等目的,且新作品具有独特价值时,可认定为合理使用,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具体的法律依据,减少法官自由裁量的模糊地带。
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是遏制 “拆书视频”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重要手段。提高赔偿标准,让侵权人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除了赔偿著作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书籍销量减少带来的损失外,还应涵盖其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像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实施加倍赔偿制度。若侵权人明知未经授权却故意使用书籍内容制作拆书视频,应按照正常赔偿标准的两倍甚至更高倍数进行赔偿,以此形成有力威慑,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
建立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需要出版行业协会、视频平台等多方协同合作。共同制定 “拆书视频” 行业规范,明确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创作者制作拆书视频前必须获取著作权人的授权,并在视频中显著位置注明出处和作者信息。同时,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对违规创作者进行严格惩戒。对于初次违规的创作者给予警告,若再次违规则限制其视频发布,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行业禁入,以此规范行业创作环境。
视频平台应强化监管责任,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版权监测机制。通过对视频内容进行自动筛查,对比海量的书籍数据库,精准识别可能存在的侵权内容。一旦核实视频侵权,平台要及时下架、删除侵权视频,并对侵权创作者进行处罚,如扣除信用分、限制账号功能等。此外,平台还应设立便捷的版权投诉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投诉,让著作权人能够轻松维权。
(三)提升公众版权意识
通过多渠道开展版权教育宣传活动,普及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在学校教育中,开设专门的版权课程,从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版权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版权的重要性以及侵权行为的后果。在社区层面,举办版权讲座,向居民详细讲解如何识别侵权的拆书视频,以及遇到侵权行为时应采取的措施。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报道典型的版权案例,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版权观念,让公众认识到保护版权是每个人的责任。
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对创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版权意识和创作水平。定期举办创作培训活动,邀请版权专家和优秀创作者分享经验,让创作者深入了解版权法律法规,掌握合法创作的技巧。举办创作大赛,为创作者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对优秀的拆书视频作品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激励创作者在尊重著作权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创作出更多合法合规且高质量的内容。
(四)探索新技术应用与国际合作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特性,为 “拆书视频” 版权保护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创作者可将拆书视频的创作过程,从选题策划到最终成品的各个环节,以及版权信息,如著作权人、授权情况等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不可篡改的证据链。一旦发生版权纠纷,区块链上的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大大提高著作权人维权的成功率。
随着 “拆书视频” 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其著作权问题呈现跨国性。我国应积极加强与其他国家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各国版权管理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制定跨境数字内容版权保护规则。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跨国侵权线索;开展执法协作,联合打击跨国 “拆书视频” 侵权行为,维护国际版权秩序,为 “拆书视频” 的全球发展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六、结 论
“拆书视频” 是出版产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成果,在知识传播和文化推广方面贡献显著。它借助互联网的传播优势,以新颖的形式将书籍知识传递给大众,激发了人们的阅读兴趣,推动了文化的传播。
不过,其发展中著作权问题突出。侵权形式多样,有直接复制书籍内容、过度演绎、未注明出处等。而且侵权认定困难,合理使用界限模糊,侵权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追根溯源,主要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面对新兴的 “拆书视频” 存在适用模糊地带;行业监管缺失,平台对侵权问题审核不力;公众版权意识淡薄,创作者和观众对版权重视不足。
为此,需要多管齐下解决问题。完善法律法规,明确 “拆书视频” 合理使用界限和侵权赔偿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制定行业规范,强化平台审核责任;提升公众版权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创作者合法创作;探索新技术应用与国际合作,利用区块链保护版权,共同应对跨国侵权。
实施这些措施,有助于明确著作权边界,规范 “拆书视频” 创作传播,促进出版产业与新兴视频形式协同发展,实现知识传播与版权保护的平衡。后续研究要持续关注 “拆书视频” 著作权问题的新动态,完善理论与实践,助力出版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