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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民主视域下的村民自治问题及解决对策——以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为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11-26 点击量:

本文以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在全过程民主视域下,村民自治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通过实地调研与分析,发现东庄村在村民自治过程中面临村民参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资源分配不公、村干部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村庄治理的效能。本文从村民、制度和社会环境三个层面深入剖析了这些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如加强村民民主参与的机制建设、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资源分配和利益调节机制、加强村干部能力建设等。通过实施这些对策,能够有效提升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促进村务管理的公正与透明,推动东庄村村民自治体系的完善,为其他类似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实践指导。最终,本文希望为我国基层治理和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贡献理论依据与实践建议。

 

关键词:全过程民主;村民自治;东庄村;基层治理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然而,当前在实践中,村民自治面临着村民参与度低、决策透明度不足、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影响了农村治理效率和村民的满意度。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作为典型的农村地区,其村民自治的实践和面临的挑战能够代表其他地区的共性问题。研究东庄村村民自治的现状和问题,不仅能为该村提供解决方案,也为其他地区提供实践经验,推动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二)研究目的与方法

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在全过程民主框架下,如何提升村民自治的参与度和治理效能,以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为例,分析其村民自治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并提出改进对策。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研究通过文献综述和政策分析,探讨相关理论框架;定量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收集村民意见,分析参与动机和效果。通过这些研究方法,旨在全面了解东庄村村民自治的现状与挑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全过程民主视域下的村民自治概述

(一)全过程民主的内涵与特点

全过程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创新形式,强调民主的全面性、全过程性和全方位性。其核心理念是公民不仅仅在选举时享有民主权利,而是在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全过程中都能充分参与。这种民主模式打破了传统的选举制约,倡导公民在决策各阶段的参与,确保政府行为的透明性和民众声音的充分表达。全过程民主的主要特点包括广泛的参与性,确保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边缘群体的声音得到关注;持续性与多维性,民主参与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循环反馈机制;透明性与监督性,强调在治理过程中信息公开和民众监督,保障权力不被滥用。通过这种机制,民主不仅限于选举,更融入日常治理,增强了公民对政策实施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二)村民自治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是指在法定框架下,村民在集体事务中享有自主决策和管理的权利,涉及到村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让村民通过自己的集体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提升治理效率和村民的幸福感。我国的村民自治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地区的管理体制开始逐渐放权给基层,村民自治逐步得到法律支持。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村民自治的正式起步。经过多年发展,村民自治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涵盖了选举、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多个方面。但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参与不足、决策透明度差、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

(三)全过程民主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分析

全过程民主与村民自治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和互动作用。全过程民主为村民自治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操作框架,其核心思想中的全面参与和全过程监督,恰好解决了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决策不透明、参与度低、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在全过程民主的视域下,村民不仅是被动的管理对象,更是治理主体,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到从政策制定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意见反馈等方面,全过程民主可以促进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度发展,使村民在自己的集体事务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与决策权。通过全过程民主的机制,村民的参与不仅局限于村委会的选举,更延伸到日常治理、资源分配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确保村民自治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因此,完善全过程民主,有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基层民主的深化。

三、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村民自治的积极实践

(一)东庄村的基本情况

东庄村位于平安县平安镇,是该地区的一个典型农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村总人口约为2500人,主要以农业为经济支柱,种植水稻、蔬菜和水果,近年来也开始逐步发展乡村旅游。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东庄村逐渐注重产业多元化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村容村貌有了显著提升。然而,尽管如此,东庄村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部分村民的收入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方式较为传统,产业结构单一等。除此之外,村民的自治意识较为薄弱,村民的参与度较低,导致一些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东庄村的村民自治实践具有重要的代表性,值得深入探讨。

(二)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东庄村的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主要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组成。村委会作为村级自主管理的核心,负责村务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具体职责包括组织村民选举、推进村庄发展项目、管理公共资源等。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选举产生,承担着重大决策的讨论与表决职能,确保村民能够在村级事务中拥有发言权。为了提升村民参与度,东庄村还设立了村民议事会,这一平台鼓励村民直接参与到各项事务的讨论中,尤其是涉及资源分配、基础设施建设等敏感问题时,村民议事会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通过这样的组织架构,东庄村基本上形成了多层次的民主参与机制,既能确保基层治理的效率,又能促进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村民自治机制仍面临一定的挑战,特别是一些村民对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感到疑虑。

(三)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有效途径与成功表现

东庄村通过一系列有效的途径鼓励村民参与到村庄治理中,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首先,村委会定期召开村务公开会,公布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重要信息,使村民了解村庄的决策过程,增强了村民的信任感和参与意愿。此外,东庄村在重要决策时,实行了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相结合的决策模式,确保每个村民都有机会表达意见。这一做法不仅提高了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也避免了决策的独断性,增强了决策的合理性。其次,东庄村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农田水利项目等促进村民共同受益的举措,吸引了更多村民参与其中,村民不仅通过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还通过参与治理形成了更强的集体认同感。最后,村庄还通过实施社会实践活动和环境保护项目等,进一步加强了村民的凝聚力和责任感。通过这些措施,东庄村在提升村民自治和治理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推动了基层民主的深度发展。

四、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

(一)村民参与度不高

尽管东庄村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村民的参与度依然较低。主要原因之一是许多村民对自治事务的认知不够,尤其是对村级事务的关注度较低,认为自己的声音难以对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尽管村委会定期召开村务公开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但由于信息传递不充分、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很多村民并未积极参与其中。此外,部分村民对于参与自治感到缺乏动力,他们习惯于“旁观”而非积极参与,认为自己参与与否对生活质量的改善并无显著变化。村民自治的低参与度导致了决策过程缺乏广泛性和多元性,影响了治理效果的优化。因此,提高村民参与度、增强自治意识,成为当前东庄村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信息不对称与决策透明度不足

信息不对称和决策透明度不足是东庄村村民自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会议,但在决策过程中,信息的流通和共享往往不够充分。部分村民对村务决策的具体过程缺乏了解,尤其是在涉及重大项目和资源分配时,许多决策未能充分向村民公开,导致部分村民产生疑虑和不满。由于信息传递的渠道不畅,很多村民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了解村务情况,容易形成信息失真和误解。在这种情况下,村民无法充分参与到决策中,决策的民主性和合理性受到制约。信息的不对称不仅降低了村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提高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和信息的及时共享,成为解决村民参与度低和不信任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资源分配不公与利益冲突

东庄村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资源分配不公和利益冲突问题较为突出。首先,由于资源有限,村级公共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不平衡,某些村民和利益集团可能通过关系网获取更多资源,而大多数村民却得不到公平的分配。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公,导致了村民之间的不满与分裂,削弱了集体凝聚力,甚至影响了村民对村委会和村民自治机制的信任。其次,利益冲突也是导致村民自治效果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涉及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时,村民之间的利益诉求可能产生较大分歧,一些决策无法平衡各方利益,进而引发矛盾和冲突。由于村委会在调解利益冲突时存在权力和能力的局限,部分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进一步加剧了村民对自治的抵触情绪。因此,如何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合理分配资源,平衡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成为提升村民自治效果的关键。

(四)村干部能力不足与管理体制缺陷

东庄村村干部的能力不足和管理体制的缺陷,是制约村民自治高效运作的重要因素。部分村干部在知识结构、管理经验和决策能力上存在一定短板,缺乏必要的现代化治理理念和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这使得他们在面对村务管理、资源分配、纠纷调解等问题时,往往缺乏应对的方案和方法,导致一些事务处理不当,甚至加剧了村民的不满情绪。此外,村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基层组织运作不畅,村干部的选拔机制、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无法有效推动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由于村干部能力和体制上的不足,东庄村在一些政策执行和日常管理中出现了脱节现象,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整体效果。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和提升管理体制的有效性,成为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的必要步骤。

五、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村民自治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村民层面的原因

村民层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村民的参与意识较弱、自治能力不足以及对村务管理的认知有限。首先,部分村民对村民自治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村务管理与个人生活没有直接联系,忽视了村民参与的重要性。由于多年来的传统治理模式,村民习惯于将治理责任交给村委会或村干部,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其次,村民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民主参与知识和管理能力,导致他们在面对村务决策时,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再者,信息的不对称加剧了村民的消极态度,许多村民对村务的决策过程缺乏了解,甚至对村干部的决策缺乏信任,造成了村民的非理性选择和对自治参与的冷漠态度。因此,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增强信息的公开透明,能够有效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

(二)制度层面的原因

制度层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村民自治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机制的缺失。首先,尽管我国已有一定的法律框架来保障村民自治的实施,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但在具体实践中,许多地区的村级制度仍存在较大差异,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村民自治难以有效落实。许多地方的村民自治实施中,村委会在决策过程中缺乏充分的民主程序和透明度,村民参与的渠道受限,决策过程往往呈现封闭性,信息传递不到位,导致村民对决策产生不信任。其次,村委会的选举和管理制度也不完善,部分地方存在选举不公、干部轮换频繁等问题,致使村民对村委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另外,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体制较为僵化,缺乏灵活的管理方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不当的资源分配和不透明的决策得不到及时纠正。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设计和执行层面加强改革,推动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公正与高效。

(三)社会环境层面的原因

社会环境层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村社会文化的传统性、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以及外部政策环境的影响。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村民往往习惯于依赖传统的领导和管理模式,村民自治的观念较为薄弱,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使得村民在面对新的治理模式时显得较为保守和抵触。这种社会文化氛围不利于民主意识的培养,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和自治能力的提高。此外,经济条件的制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东庄村的经济相对落后,村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许多人对参与自治事务的投入和回报感到不平衡,认为投入过多精力参与自治事务,并不会直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经济水平的低下也使得村民的集体意识较弱,个体主义较为突出,难以形成有力的集体行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变传统文化观念,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强化政策扶持,创造一个有利于村民自治的社会环境。

六、完善村民自治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村民民主参与的机制建设

要有效提升东庄村村民自治的质量,首先需要加强村民民主参与的机制建设。村民参与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权利,而是一个根本性的治理原则。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保障村民在各类事务中的参与权。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更加健全的村民议事平台,如定期举办村民大会、座谈会、听证会等,确保各类决策的讨论广泛而透明。此外,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微信群等现代技术手段扩大参与的广度,让无法到场的村民也能通过远程形式参与到村务管理中来。对于重大决策,可以设立“村民议事会”,由村民代表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从而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通过制度化的民主参与机制,提升村民对自治事务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自治意识和责任感,确保村民自治的全面实施和高效运行。

(二)提高村民自治的透明度与信息公开

提高村民自治的透明度与信息公开是增强村民参与信任和推动有效治理的重要措施。东庄村在村务公开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在决策、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信息的不对称和透明度不足容易导致村民的误解与不满。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村委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村务公开报告,公布财政收支、项目进展、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等,让村民能够清晰了解村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建议通过村庄公告栏、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每位村民,保证信息的流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涉及到资源分配、公共项目等关键问题时,必须增强决策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确保每项决策都能充分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反馈,进而提高村民对村民自治的信任和参与度。

(三)完善资源分配机制与利益调节机制

资源分配不公和利益冲突是东庄村村民自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完善资源分配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首先,应该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资源分配机制,确保土地、资金、项目等公共资源的分配能够公平、公正地反映全体村民的利益。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民主决策程序等方式,确保资源分配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优亲厚友等不公正行为。其次,面对村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应设立专门的利益调节机制,借助第三方的协调作用,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平衡。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村务调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平台,定期解决村民之间的利益争议。同时,在利益调节过程中要注重调解机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每项调解都有法可依、可操作,并且能赢得大多数村民的认同。

(四)加强村干部的能力建设与培训

村干部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的效果和村庄治理的效率,因此,加强村干部的能力建设与培训至关重要。东庄村的村干部在处理复杂的村务时,存在一定的知识和能力短板,特别是在现代化治理理念和民主管理技巧方面的不足。为了提高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建议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内容涵盖现代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沟通协调技巧等方面,提升村干部的综合素质。除此之外,可以通过建立村干部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成绩和群众评价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村干部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加强村干部的学习交流,定期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讲座或经验分享,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的治理经验,不断提升东庄村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不断加强村干部的培训,能够有效提高村民自治的管理水平,推动东庄村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七、结论

本文通过对平安县平安镇东庄村村民自治实践的分析,深入探讨了在全过程民主框架下,村民自治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研究表明,东庄村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村民参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和村庄治理的整体水平。从村民层面、制度层面和社会环境层面分析了这些问题的根源,认为村民的参与意识不足、制度的执行不力以及社会文化和经济环境的制约,均是导致当前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民主参与机制建设、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资源分配和利益调节机制以及加强村干部能力建设等对策,旨在提升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这些改进措施,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东庄村面临的问题,还能为其他地区的村民自治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推动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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